中欧建交,“一步到位”①

2026-01-24

1975年5月5日,重病在身的周恩来在病房中会见了来华访问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共体)委员会副主席克里斯托弗·索姆斯。第二天,双方签署协议,中国与欧共体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50多年后的今天,中欧关系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

“一步到位”

1972年,在西欧国家驻比利时使馆的一次招待会上,欧共体一位高官握住中国驻比利时外交官宋万国的手,想与之攀谈。宋万国听到对方身份后急忙把手抽回,说:“中国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没什么好谈的。”这位欧共体官员很尴尬,几个准备拍照的西方记者也扫兴而去。

当时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中国外交官们都格外谨慎,因为布鲁塞尔是欧共体等多个国际组织的总部所在地。

欧共体最早形成于1951年,当时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签订条约,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1957年六国又签订《罗马条约》,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5年六国又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将这三个机构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

中国与欧共体国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过程。二战结束后东西方两大阵营对峙,中国外交官一度在外交场合不与欧共体官员接触、交谈,连手都不能握。1964年,法国成为与新中国建交的第一个西方大国。随后,中国在1970年与意大利建交,1971年与比利时建交,1972年先后与荷兰、联邦德国和卢森堡建交。

至1973年,随着丹麦、爱尔兰、英国的加入,欧共体扩大为九国。此时,除爱尔兰(1979年与中国建交)外,中国与欧共体八个成员国都已建交。

欧共体通过各种渠道表示,愿同中国发展关系。但双方关系存在一个主要障碍,那就是欧共体与中国台湾1970年签订的“棉纺织品贸易协定”。因此,中国对欧共体关于建交的试探没有主动答复。

1973年10月,“棉纺织品贸易协定”到期,中欧建交的技术性障碍消除。中国政府开始解禁与欧共体官员的接触,并指示驻比利时使馆对欧共体展开秘密调研。当时宋万国为驻比利时大使李连璧的翻译,是使馆职位较低的外交官,不易引起外界关注,因此被派往欧共体总部索取资料。

这年年底,宋万国第一次走进欧共体总部大楼。欧共体新闻处处长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为他准备了十多公斤的资料。自那以后,他几乎每个月都要到新闻处取一次资料。

1974年,欧共体内部对于与中国建交达成普遍共识。中国也开始考虑其可能性,指示驻比利时使馆准备更多有关欧共体历史、现状、外交等方面的材料。

1974年冬,宋万国去欧共体总部取材料时,欧共体委员会主管外事的副主席克里斯托弗·索姆斯邀请他到办公室喝茶。索姆斯说:“欧共体已和世界100多个国家建立了关系,很多国家向欧共体派驻了使团,不知中国政府对欧共体有何看法?其实欧共体和中国有很多共同点和共同利益,双方有广阔的合作前景。”他提出,想以个人名义宴请李连璧大使,如有不便,可以避开市区,到他的郊区别墅。

回使馆后,宋万国立刻汇报了索姆斯的谈话和邀请。国内很快回复了使馆的请示,同意接受邀请。

1974年11月,在索姆斯乡间别墅的私人晚宴上,索姆斯向李连璧表示,欧共体十分重视同中国发展关系。欧共体不与中国台湾保持官方关系、签订贸易协定,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关系。欧共体随时准备与中国就贸易协定开始谈判,以建立事实上的关系。

中国给予了积极回应,但没有接受对方先从签订贸易协定、建立事实关系入手的建议,而是决定邀请索姆斯访华,在探明欧共体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后实现“一步到位”的建交。

1975年5月上旬,应中国人民外交学会邀请,索姆斯一行6人来华访问,与时任外交部部长乔冠华率领的中国代表团谈判。中方要求欧共体代表团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索姆斯表示,欧共体是个经济组织,无权做出这种政治承诺。

经过谈判,双方同意签署建交协议,不发表公报,以新华社发布消息的方式公布。同时,索姆斯在北京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声明:“欧共体的所有成员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就台湾问题采取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接受的立场。依照这些立场,我确认对欧共体来说……它不与台湾保持任何官方关系或缔结任何协定。”

双方签署协议的5月6日,被确定为中欧建交纪念日。9月,中国在布鲁塞尔设立驻欧共体使团,李连璧兼任使团团长。中欧关系自此揭开新的一页。

贸易谈判突破

1976年5月,第二任中国驻欧共体使团团长兼驻比利时和卢森堡大使宦乡赴任。宦乡第一次正式拜会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弗朗索瓦·奥托利时。奥托利说,希望新大使到任后能克服困难,推动双方贸易协定早日签署。这是宦乡抵达布鲁塞尔后欧共体官员第三次表达同样的愿望了。

催促中国尽快确定谈判时间表,几乎成了欧共体官员同中国外交官谈论的唯一话题。1977年新年过后,宦乡在报告中向国内描述了欧共体官员的焦急,以及使馆草拟的探索性谈判方案。春节之后,国内批准了使馆的报告。

探索性谈判几乎立刻开始。欧共体的最初方案中,中方最不满的是,欧共体有关进出口商品限制性规定的概括性表述,对苏联和东欧国家只有45个字,对中方却多达200个字。同时,欧共体在贸易上不把中国与苏东国家同等看待,而是给予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优惠措施。而在中方看来,这从贸易角度讲意义十分有限,从政治角度讲则有损中国国家尊严。中方要求删除或大幅修改,欧共体方面却固执地坚持,谈判陷入胶着。

1977年7月,双方在北京举行了协定文本谈判。谈判中,不但原有分歧没有解决,欧共体方面还提出一个新要价,即中国向欧共体出口的商品价格“不许扰乱接受国国内市场”,否则欧共体有权“不经协商即采取保护措施”。这造成了双方更大的矛盾。

9月,探索性谈判结束,正式谈判在布鲁塞尔启动。双方僵持了两个月,气氛日益紧张。这时,使馆收到国内最新对案,同意接受欧共体方面的多处文字修改。

针对“不经协商即采取保护措施”这款,国内指示,底线是可以改为“遇例外的特别紧急情况,双方也应尽可能地在采取措施之前协商”。但宦乡反对这种退让,他认为,这等于事实上默认了对方有权采取保护措施。在宦乡的坚持下,欧共体方面态度松动,同意写上“事先协商”条款,但不同意中方“双方不得在协商之前采取措施”的措辞,要求将“不得”一词换成和缓的说法。

经过谈判,对方同意不再提让中国享有欧共体给予第三世界国家的普遍优惠,而代之以相互最惠国待遇。就在26项条款都接近谈妥时,对方又提出要中方在能源方面对欧共体采取“无歧视供应”这一新要价。中方对此不能接受,除非也写上欧共体在高精产品方面对中国采取“无歧视供应”。

到了1978年2月3日,计划中谈判的最后一天,真正的障碍只剩下了两个:一个是能源“无歧视供应”,二是“事先协商”条款。在最后一轮谈判开始前五小时,中方决定用“注意不采取”一词来替换“不得”。

出乎意料的是,欧共体谈判代表同九个成员国代表协商时,大家认为“对中国挑剔过严”了。因此最后一轮谈判中,欧共体代表主动收回了关于能源“无歧视供应”的新要价,同时要求中方以“注意不采取”替换“不得”,中方立即表示同意。持续了20个月的艰难谈判,在最后时刻以颇具戏剧性的方式宣告结束。

1978年4月,中国对外贸易部部长李强率团访问欧共体总部,与欧共体副主席哈费尔·坎普签署为期五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洲经济共同体贸易协定》(《贸易协定》)。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与西方国家达成的首份系统性经贸协议,被视为中欧经贸关系的基石。双方设立了“中欧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监督《贸易协定》条款的执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中欧经贸合作快速升温,问题也随之凸显。

纺织业作为中国的一个支柱产业和主要出口领域,是中欧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欧共体也是中国纺织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但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经济衰退,欧洲纺织业面临外部竞争、产能过剩的压力。中国输欧纺织品配额成了中欧经贸的一个主要矛盾。

1979年2月,中欧纺织品协定谈判启动。中方目标是将纺织品出口配额从当时的两万吨扩大至6万吨,但前三次谈判无果而终。

7月,中欧重启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将配额量增加到4万吨。7月18日,《中欧纺织品贸易协定》草签。中国输欧纺织品配额量翻了一番,中欧贸易关系的一大障碍得以破除。欧共体开始给予中国部分商品普惠制待遇,中国出口到欧共体的商品种类和规模逐年扩张。(未完待续)据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