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索赔时效剩两个月 此前部分股民二审胜诉

2024-10-30

商报讯(记者 苗露)近日,投资者诉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656,证券简称:ST摩登)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新进展,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ST摩登涉嫌两次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其中,首次的索赔时效只剩两个月,此前已有股民二审胜诉。目前有两类受损股民仍可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22年1月18日,ST摩登发布公告,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被广东证监局处罚。

2024年5月10日,ST摩登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摩登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摩登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ST摩登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4月12日到2020年1月9日期间买入ST摩登股票,并在2020年1月9日收盘时还持有该股票的亏损股民,可索赔;在2022年4月27日到2023年6月29日期间买入ST摩登股票,并在2023年6月29日收盘时还持有该股票的亏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8年4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