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组织周考 月考 开学考 不得按考试成绩设置重点班 实验班等

浙江优化义务教育阶段考评体系

2024-07-31

商报讯 (记者 严斐)7月29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评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和学校组织过程性、阶段性考试评价(不包括中考)管理。

当中提到,义务教育阶段要减少考试频次,淡化考试的甄别、选拔功能,突出考试的诊断、激励和改进作用;除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他考试只是阶段性的评价诊断,不具有甄别和选拔功能。

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考试组织的底线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不进行期末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可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可组织校内期中、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组织周考、月考,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开学考。

除在小学六年级下学期可组织1次区域性统一考试、初三下学期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区域性模拟考试外,不得面向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区的统一考试;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其他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不得借高中“自主招生”等名义在义务教育阶段组织或变相组织提前招生考试、跨地掐尖招生,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进程,破坏基础教育生态。

各地各校改进学生发展综合报告单,丰富评价内容,小学实行“等级+评语”的评价方式,采用分项等级评价,一般分3—5个等级。初中积极探索“等级+分数+评语”的评价方式。评语力求体现激励性,提高针对性。

规范考试结果使用。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生和家长,考试分数和排名不得在学校张榜公布,不得在家长群传播。除初中起始年级可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均衡分班外,不得按考试结果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调行政班;初中各学期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的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探索素养立意命题。要优化试题结构,提高试卷信度和效度,适度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的试题比例。加快推进素养导向的考试评价,强化考试与课程标准、教学的一致性,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初中各学科学期考试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75左右。小学各学科命题应更突出基础性和激励性,高段的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80左右,中段的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8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