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至6月,十三届市委部署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对9家市直机关和4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提级巡察,对1所高职高专院校党组织开展了联动巡视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本轮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深入查找发现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市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扎实推进“十五五”各项任务、落实中央和省委联动巡视常态化整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既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也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完善一套机制、规范一个领域延伸拓展,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促治实效。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两手抓”“两手硬”,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以走在前作示范的定位标准抓好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带头领衔重点疑难问题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
反馈强调,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市委巡察机构要抓好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深化系统治理,同向发力推动问题解决。
据了解,本轮巡察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