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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村里也有绕不开的难处。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使村里“稻蛙共生”基地面临被流转。这件事,常宁村没有回避问题、遮掩矛盾,而是在报告会上坦诚向村民说明,并在镇里指导下迅速启动产业转型——建设彩色番茄采摘园,同时延续稻虾、稻鱼生态种养模式,坚守生态循环底色。“我们还要持续推行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村里有三条底线——不减农药化肥管控力度、不降生态保护标准、不丢绿色发展底色。”胡华峰的承诺,让村民们吃下了“定心丸”。
这种“来真的”氛围,看得见的成效,让村民们从生态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受益者”。试点以来,当地村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明显提升。农闲时参与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成为乡村新风尚。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问题被有效解决。截至目前,试点村累计收集生态类意见建议80余条,问题整改率达95%以上。与此同时,黄村村深挖生态与艺术特色,让“生态美”转化为“人文美”;常宁村通过循环农业、农文旅融合项目,带动50余名村民在家门口就业,真正实现了“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制度:扎根绿水青山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如果说一只风铃、一场对话串起了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信任,那么整套村级生态文明报告制度的闭环设计,则在基层织出了一张细密的“民主之网”。
“意见收集—确定内容—事项报告—现场问询—清单公示—问题督办—情况反馈—跟踪监督”,八个环节环环相扣。人大代表被赋予“三员”角色:紧盯问题销号的监督员、广纳民情民意的联络员、带头参与治理的示范员。他们深度参与会前收集意见、会中问询互动、会后整改督办,通过“农家式”代表联络点、线上微信群等载体,让群众诉求“顺手提、及时办”,代表的履职方式实现了深度转变,履职效能也显著提升。
在大墅镇孙家畈村,村委会主任余悦不久前也交出了一份“生态答卷”:溪流资源被盘活了,垂钓、水上休闲开始有模有样;返乡青年开的稻香餐厅人气渐旺,春耕体验、秋收研学活动一场接一场;五幢屋自然村的生产生活水渠终于打通,多年用水难题彻底解决。报告会上,没有大话套话,只有“哪条渠通了、哪片田肥了、哪笔账清了”的实在话。
“农场配套、采摘烧烤的收益怎么核算,钱花到哪里了?”在常宁村报告会现场,村民胡姗的提问直击要害,尽显群众监督的力度。胡华峰认真回复:“收益实行规范核算、专款专用、全面公开,单独建账、按月核算,优先用于项目管护、村民用工、收益分红及生态维护,每月都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收支、用工、分红等详细情况。”他进一步说明,“村主要干部牵头负责,村监委全程审核监督,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明处,群众可查可问、全程监督。”
“这种制度,把抽象的生态文明变成了可感可触的日常。”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它既为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履职平台,又有效激发了村民自治活力,让党员、人大代表、村干部和全体村民深度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一探索,不仅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态领域的实践样本,更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乡村基层从理念转化为生动现实。
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通过。在淳安人看来,这为村级生态文明报告制度提供了更坚实的“护身符”。
“我们有底气,也更有信心。”淳安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抓住法典实施的契机,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不断总结、提炼、完善村级报告制度的实践经验,让这份扎根于绿水青山的治理创新,在更多乡村生根开花、结出硕果。
根据相关实施方案,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今年村级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梓桐镇所有行政村,以及千岛湖镇、汾口镇、威坪镇等9个乡镇的部分行政村推广,让生态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为守护千岛湖“一湖秀水”、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