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勇
《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对自然人网店进行了全流程、全链条规范,填补了自然人网店管理制度的空白,旨在提高网络交易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所谓自然人网店,对应的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开设的网店。自然人网店由个人开设,用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自然人网店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一规定简化了居民个人开设网店的手续,减轻了部分居民开设网店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居民来说,直接开个网店就能销售农产品,这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参与网络经济的难度。这一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等有着重要意义。
不过,正因为自然人网店不用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也难以获得自然人网店的真实信息,再加上不同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开设进驻、日常运营等要求也不一致,自然人网店在很大程度上游离于监管之外。这也导致自然人网店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并且消费者难以追责。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制约了网络平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市场经济需要规则统一、平等。现在,《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的施行,将所有网店纳入统一管理的框架,在入驻标准、运营规则、退出机制、数据报送标准四个领域做到了所有网店的统一。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鼓励小微经营者的原则,又坚持用同一标准管理电子商务经营者。总的说来,对于自然人网店,一方面要着眼减少手续、降低成本,让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更加通畅,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平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释放经济活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已经越来越远离草莽阶段,进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新阶段。《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的施行,有助于完善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推动网络经济规范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