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雁)萧山区公租房标准进一步放宽了,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84386元调整至低于87677元。
自今年6月8日起,申请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之日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84386元调整至低于87677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之日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7770元以下调整至39120元以下。
申请需要两步:首先,要取得萧山区公租房实物承租保障资格;之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物预登记。
萧山区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3年内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房。
公租房承租保障资格确认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公租房承租保障资格确认”进行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