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男方群发前女友照片获刑
被害人李某(系化名)通过QQ聊天认识被告人吕某某,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两人分手,吕某某心生报复之念,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多次发送李某的裸体照片及视频。部分图片、视频配以“有谁认识这个垃圾”等侮辱性文字。吕某某还向李某的亲友和同学发送李某的裸体照片及视频。
甘肃省某县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二
“开盒”曝光他人信息获刑
被害人朱某系江苏省某中学教师,被告人吴某某系朱某的亲属。
吴某某在与朱某发生矛盾后,向陈某某提供了相关身份证信息,让其以13150元的价格购买朱某等人的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购票记录等信息1442条。
吴某某从中挑选了部分与朱某同一时间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人员信息(涉及在该中学就读、高考在即的一高三女学生等共计20余人),用于撰写帖文,将诋毁朱某的不实帖文以多个吸引流量的夸张标题在知名网络发布迅速扩散。
后教育主管部门至江苏省某中学调查此事,学校专门对帖子涉及的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女生等安排了心理辅导。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其他被告人判项略)。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