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丹)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直接作为购房首付。具体如何办理?有哪些办理渠道?
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首先,可以通过线下窗口办理。职工购买杭州市商品房(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需提供买卖合同以及开发商出具的情况说明,说明中需注明售房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与购房合同上的出卖人一致)、银行账号和开户银行名称,由中心直接将公积金转账给售房单位。
其次,也可以线上申请办理。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签合同前,向开发商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由开发商在签订网签合同时进行登记;已签订购房网签合同并完成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登记的缴存职工,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事界面,选择“办理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联网审核申请,待购房网签合同备案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缴存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指定资金监管账户。
职工购买杭州市二手房,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需提供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以及加盖有中介公司和银行印章的监督支付协议书,公积金中心直接将公积金转账到协议上的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