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县人肖某良因发表一句12字评论,被当地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拘五日于两年后翻案一事,引发关注。
6月25日,49岁的肖某良拿到了湖南省高院的判决,撤销了他曾受到的行政拘留处罚。
8月8日,记者联系到肖某良,他表示自己已收到法院判赔的2377.6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另外,他主张湘阴县公安局支付其9.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肖某良称,2023年7月5日上午,他刷到一条内容为消防车救援画面的30秒视频。视频发布时,湘阴县部分街区正在进行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的改造等,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
这条12字的评论收到了6个点赞和1条留言。这唯一的留言来自IP属地显示为湖北的一网友,留言称“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
“这个‘他’,我觉得说的就是当时的湘阴县委书记李镇江,统一招牌的事就是他上任后才开始的。”肖某良说,这位县委书记2021年到任,2024年7月13日被依法“双开”。
肖某良没想到,这条仅仅12字的评论,竟给他带来了麻烦。7月7日,也就是写完评论两天后,肖某良就接到了来自公安局的传唤。
经过一番询问取证,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某良发表的12字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告知肖某良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并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
肖某良对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在被释放后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做出了“驳回肖某良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肖某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院撤销了上述判决。
时至今日,谈到这些,肖某良仍旧心情复杂。“我的小女儿还不懂事,总是笑着问我:‘爸爸你是不是蹲大牢去了?’”肖某良苦笑着挠挠头,“每到这种时候,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她。”
据央视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