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男孩被收养16年被判无权继承百万遗产”引发关注。
郭甲原本姓王,出生在贵阳一个普通家庭,因父母相继因病离世,他在10岁时成了孤儿。
2005年,他面对贵州媒体表达了愿望,“帮我找个愿意收养我的家吧,我一定乖乖地听话,我会做饭,洗衣服……”在当地街道、民政部门和媒体的帮助下,他最终被一对七旬夫妇“收养”。
到郭家后,因年龄差距大,他改名后,以老两口孙子的身份入户。
郭某夫妇的女儿郭乙比郭甲大29岁。郭甲称,他叫郭乙为阿姨,郭乙当时成了家,逢年过节和周末回家较多。
2021年,爷爷和奶奶相继去世,他一直住在此前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的房屋里。但2022年,郭乙突然提出要他搬出去。
2023年,郭甲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郭某夫妇名下的房屋和存款等。法院查明,郭某夫妇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共54万余元,范某去世时存款有82万余元。此外,两人名下一套房屋由郭乙继承取得。
郭甲起诉称,“自己照顾老两口晚年生活,他和郭乙均为老两口收养的子女,应拥有同一顺位继承权。”
对此,郭乙表示,郭甲称她也是被收养的,是捏造事实。
法院一审裁定,郭甲未提交收养关系登记材料,故驳回其起诉。
近日,贵阳中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裁定。
对此,有网友认为孩子成人了,已经有自己谋生的能力了;也有网友认为既然是收养,抚养至成年便已经是恩情。
余大湿:养你到成年还不满足,还要分家产。
彩虹:回报养育之恩了没有?还要分隔代的遗产?
杠精的跌:你一个孙辈有什么资格跟子女辈抢爷爷奶奶遗产,于情于理都不合规矩。综合自红星新闻、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