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美大”曾被浙江美大起诉 法院判决其停止使用“美大”字样

2024-07-03

记者 程潇龙

橙柿互动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涉事的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被浙江美大诉讼至法院。近两年来,浙江美大发起的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已达50余起。

珠海美大因不正当竞争

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并更名

浙江美大系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77),创建于1978年,坐落在海宁市,是国内集成灶行业的龙头品牌,也是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资料显示,2022年以来,浙江美大发起了50多起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诉讼对象遍及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山东等地,其中大多数分布于广州、珠海、佛山、中山。

橙友王女士所购买的集成灶厂商“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去年9月因不正当竞争纠纷,被浙江美大诉讼至法院。

浙江美大诉称,被告“珠海美大”成立于2016年9月5日,未经原告公司许可,将原告公司的注册商标“美大”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并在对外经营活动和宣传中使用。被告与原告属同行业竞争者,原告在2016年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应知晓“美大”为原告品牌,结合该词为“臆造词”,其明显具有攀附原告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

被告通过企业字号等行为引导公众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使公众根本混淆,损害原告公司权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判决:依法认定被告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含“美大”字样的企业名称,赔偿原告包括维权支出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

判决后,珠海美大变更企业名称为珠海市集数川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美大被起诉后辩称:

起名“美大”只想让公司又美又大

橙柿互动记者发现,这样的“美大”公司,在广东并非一家,而且很多都开有网店。

去年4月,浙江美大状告一家佛山“美大”,涉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浙江美大称,被告在网购平台开设店铺“美大致佳集成灶”,网店商品链接标题中使用“美大”,面向消费者宣传、推广、销售集成灶商品。

被告将浙江美大注册商标用于网店页面、店铺名称,所售商品实物上含有“美大致佳”字样,上述标识醒目、突出,对消费者识别商品的来源及提供者起到了指示作用,容易导致消费者对案涉商品的实际来源产生混淆。山寨店家还在网店内设立多条含有“美大”字样的商品链接,提高商品曝光率以及被搜索成功率。

浙江美大认为,集成灶属于日常家用电器类商品,密切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被告不具有合法正规的生产、检测、售后等技术和服务,商品的品质及质量无法保障,不仅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原告的品牌形象及影响力。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浙江美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企业名称、店铺名称、产品及包装上使用与“美大”混淆的字样、标识;赔偿原告浙江美大100000元。

一个月后,浙江美大又诉佛山美大涉不正当竞争纠纷。

不过,这家公司的自辩令人啼笑皆非。该公司称,被起诉前并不清楚“美大”相关注册商标的存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只想着把公司建立得又美又大,所以才起名为“佛山美大”。

法院判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使用含“美大”文字的企业名称;赔偿浙江美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