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

徐旭东

2024-12-1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这是面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纪律能否成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的行为规范,成为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取决于纪律教育能否真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必须要坚持“三学”“三求”“三实”相结合,推动纪律教育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好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以“三学”融入日常,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和集中性纪律教育是开展纪律教育的两种方式,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在目标和导向上具有一致性,都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根本问题。要促进两者相结合,用好用活经常性纪律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也要充分吸收集中性纪律教育的有益经验,通过二者协同发力,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释放纪律教育最大效能。“学有所得”就是既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和研讨班等,也要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既要聚焦党员干部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发力、靶向纠治,也要贯穿党员干部入职、成长、晋升、离岗等全过程绵绵用力、常态预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有所悟”就是通过学在经常,最终实现融入日常、抓在平常,通过学党纪法规、守纪律规矩的过程,接受持续的思想引导、严格的党性锤炼、深入的学习领悟,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学有所用”就是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常修课,持之以恒学、持续深化学,使纪律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

以“三求”提升自觉,推动纪律教育长效化。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遵规守纪自觉,并不是天然就能产生,也不会一入党就自然形成,最终实现守纪需要在学纪知纪明纪上下更大功夫,切实把外在纪律变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做到“学纪求深、知纪求悟、明纪求真”。“学纪求深”就是要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经常思考为什么学、有什么意义、是什么的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真正潜心学纪、入脑入心,增强纪律意识,掌握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知纪求悟”就是要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义,做到知所从来方知所去,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锻造忠诚品质、擦亮干净底色、激励勇于担当。“明纪求真”就是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经常对照党规党纪约束言行,对照先进榜样查找差距,对照反面典型检视自身,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将党性锻炼得更加坚定,将组织纪律性锻造得更加坚强。

以“三实”巩固成果,推动纪律教育持续化。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增强党员纪律观念和纪律自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努力做到“出实招、务实功、求实效”,推动纪律教育持续向纵深发展。“出实招”就是要用好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纪律建设这个“利器”,不搞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持续推动纪律教育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源源动力。“务实功”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结合起来,高度关注领导干部、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等重点对象,坚持重点带动和整体推动相结合,坚持分类分层实施,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开展差异化、个性化教育。“求实效”就是既要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震慑作用,严惩各类违纪问题,更要注重发挥纪律的规范约束功能,防线前移,持之以恒,明确行为底线,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从而实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最终转变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作者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