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桑榆晚 守护夕阳红

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2024-07-30

人大代表参加社区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执法检查组深入社区听取老年居民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2023年,上城区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人口达90.31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有24.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7.6%,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已成为上城区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上城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按照省市人大的部署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亲历者、参与者、志愿者、见证者的视角,联动开展《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用心用情助推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亲历者的视角 衡量《条例》为老的效力

   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条例》有力促进并保障了全市养老工作向纵深推进。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日益增多,《条例》所明确的规定、倡导的责任也需要与时俱进。

   今年年初,常委会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委委员和相关专业人大代表为组员的执法检查组,详细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还专门邀请专家解读《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确保条文规定历历在目、执法检查时时对标。

   随后,执法检查组围绕老年人医、食、住、行、文、旅、体、娱等8大方面,对照《条例》五个维度,“身临其境”检验《条例》规定与具体实际的匹配度,“把脉问诊”《条例》倡导与具体需求的缜密度,对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条例》的8条意见建议。

   以志愿者的视角

   感受社会爱老的温度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待老年人的态度是一个社会、一座城市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体现。

   在联动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后,工委专门组织开展“代表履职+联动监督”活动,以执法检查组成员为主体,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建设专(工)委委员、人大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共同参与,分赴14个街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志愿者身份进社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既以志愿者独到视角感受家庭孝老、社区敬老、社会爱老的点点滴滴,又以亲身体验查找居家养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高质量联动监督、全覆盖一线监督助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区将敬老爱老化为共同富裕典范城区的最生动注解。

   以参与者的视角

   检视机构享老的质感

   在居家、社区、机构互相协调、互为支撑、互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格局中,机构养老服务“趋家庭化”,居家养老服务“趋机构化”。

   常委会分管领导敏锐把握趋势,率领执法检查组先后赴14个街道实地调研入驻辖区的养老机构,以机构负责人的参与者视角,广泛听、重点问、细致看,收集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多层次、全方位掌握了养老机构的营运情况、面临问题和意见建议。

   针对产品相对基础单一、护理员稳定性差、护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要找准定位、创新思路、拓展赛道、优化服务、错位发展等建议,助推区政府不断完善机构养老的产品供给、提高服务水平,让养老服务始终跟着老人走。

   以见证者的视角

   比照政策助老的精度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工委始终把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在执法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督办建议、听取汇报等方式,认真比照区政府民生政策的杠杆作用发挥、引领导向和理念培育等情况。发现在《条例》和政策执行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后,工委及时形成并向区政府反馈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督促区政府尽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对齐政策颗粒度,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在工委持续不断监督下,区政府聚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支撑,加强设施建设,优化有效供给,探索出一条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径。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3个,设置家庭养老床位452张,开展老年居民安居守护465户,全区养老事业逐步从“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

   养老享老不仅是每个家庭关切的“家事”,也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国之大事”。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业,工委将在监督支持政府工作中用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在促进完善老有所养、老有颐养中展现人大担当,为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