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各界征集皋城村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4-06-18

为深入挖掘和保护我区的红色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皋城村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

一、征集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7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皋城村红色档案资料,是指记录了皋城村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事件和活动,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实物等各类载体。

(一)文献档案资料

1.记录不同时期皋城村辖区各级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

2.反映皋城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

3.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劳动模范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传单、电报等;

4.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原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二)实物档案资料

1.与皋城村党史有关的,能够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嘉奖令、工作证件、代表证件、印章、邮票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字画、旗帜、会标等实物。

2.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皋城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三)声像档案资料

与皋城村党史各个时期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四)其他档案资料

与皋城村相关的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

四、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如收到珍贵的照片物件,经协商,本馆可将其复制后归还。

2.捐赠人要确保档案资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征集的档案资料原则上为原件,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件。照片及视频要载体完整、信息可读、无艺术加工,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文字说明。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黑白、彩色不限,照片规格不限。

3.捐赠即视为同意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在上城区档案馆服务范围内公益使用。

4.对捐赠者捐赠的私人物件及照片,如在展厅公开展示,可根据捐赠者意愿在展示中隐去个人信息。

5.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恒温恒湿库房。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6.本馆为入选捐赠者发放收藏证书。

五、联系方式

1.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九沙大道229号,上城区档案馆,邮编:310016。

2.邮件至邮箱:535351648@qq.com。

3.电话联系:莫女士 0571-86720600。

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