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毛雨希 制图 裘昀)消费者金女士于7月25日向位于萧山区的杭州萧山沐喜婚纱店支付3999元租赁婚纱西装。“9月初我再去试婚纱时,发现其中一套秀禾服的裙子被商家送去修补了,我认为门店的衣服质量并不是很好,因此我不想在这家店租婚纱了。我提出愿意扣除20%违约金后退费,商家却表示无法退款。”于是,金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宣传图与实物有差别
自愿扣20%退费遭拒
消费者金女士:我婚期在10月,之前我在社交平台上刷到这家杭州萧山沐喜婚纱店发布的宣传帖,我私信对方询问了门店地址,随后添加了商家的微信。商家发来多款婚纱样式,我看中其中几件,便和商家约好到店试穿。
7月25日,我去店里试婚纱,到店后我发现门店规模不大,部分婚纱存在破损情况,和商家此前发来的宣传图存在一定差异。我在店里体验感一般,因此试完婚纱后我并没有打算在这家店订婚纱,我也表示愿意支付试纱费。但商家表示可以给我们优惠,还能再赠送伴郎服装,并表示现在不定之后就没有这些款式了。我们认为对方也比较有诚意,因此和商家沟通后,当天我支付了3999元租赁了婚纱和西装等礼服。
之后因为我比较忙,一直没有时间再去试婚纱,9月初,我去店里二次确认婚纱尺寸和款式时,发现我租赁的其中一套秀禾服的裙子部分被商家送去修补了。这让我感觉商家的礼服质量不太好,之后我提出退费,并表示愿意接受扣除20%违约金后退款,却被商家拒绝了。
商家
档期已为消费者保留
合同写明不退款
(昨天,记者在网络平台上搜索“杭州萧山沐喜婚纱店”,根据搜索结果显示的联系方式拨通了门店负责人的电话。)
杭州萧山沐喜婚纱店负责人:消费者7月25日下了单,我们已经为消费者保留了档期,至今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其间我们和对方一直在沟通租赁事宜。签署合同时我们也告知消费者无法退款,并在合同中写明“如有变动概不退款”。确认档期后,婚期前后有10天左右的时间婚纱都为消费者保留,因此订单确认无法取消。
9月5日,消费者来二次确认尺寸是否需要调整时,其中一套秀禾服上衣试过合身,裙子拿去改拉链了,因此试穿时我们给消费者搭了几条类似的裙子,消费者看中了新的款式,我们也给消费者换成新款。我认为全程沟通都是比较愉快的,但过了没多久消费者的先生返回店里表示家中长辈不满意,提出要退款。我们告知对方无法退款,建议自行转让订单,我们可为转让后的新订单延长使用期限,或是不满意的服装可以换其他产品租赁,但消费者还是想要扣部分费用退款。
律师
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消费者与商家成立了租赁合同,并且双方已履行了前期部分合同内容。消费者要求退费,应举证证明商家存在违约行为;如消费者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商家在合同中载明的“概不退款”等内容是不合理的,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随后,记者将商家和律师的说法反馈给金女士,“一开始我没有在店里直接提出退费,回家后我和家人商量认为商家的礼服质量不尽如人意,因此决定退款,但双方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已经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者金女士表示,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