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叶晓珺) 近日,抚顺金融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直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该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抚顺金融监管分局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邮储银行抚顺县支行副行长庞玲玲,以及时任邮储银行抚顺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闫雪,被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仅在近一个月内,邮储银行已有多家分支行接连领罚。具体来看,邮储银行玛纳斯县支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昌吉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王燕予以警告。紧随其后,福建省分行又因涉农贷款数据管理不到位;极速贷(线上)业务管理不到位;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个人装修贷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贷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现金管理业务收费管理不规范这六大类违规行为,被福建金融监管局罚款240万元,对责任人林池清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翁小燕给予警告。面对处罚,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在官网公告称,对于上述问题已启动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同时将举一反三,严格对标监管要求,加强内控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与此同时,南平市分行也收到了百万元级别的罚单。南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极速贷信用户(线上)业务管理不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南平金融监管分局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宋文蔚、梁伟、徐俊、叶晓强4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金额为2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邮储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已累计收到监管罚单超过20张,罚款总金额已突破千万元。其中,涉及的分支机构及罚款金额包括:天津分行(罚款60万元)、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罚款30万元)、漯河市郊区万镇营业所(罚款20万元)、文山州分行(罚款30万元)、西平县支行(罚款20万元)、江苏省分行(罚款35万元)、朝阳市分行(罚款100万元)、金堂县支行(罚款50万元)、菏泽市分行(罚款30万元)、凌源市支行(罚款100万元)、龙岩市分行(罚款180万元)、商洛市分行(罚款35万元)等。梳理这些违规事由不难发现,其高度集中于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等“老问题”。
此外,在上述系列处罚中,数十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或罚款,更有两人分别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6年和4年的严厉处罚。罚单之密、覆盖之广、问题之重复,已绝非偶然,这深刻暴露出邮储银行在信贷全流程管控、员工行为约束及内部合规治理上存在系统性的薄弱环节,合规水平亟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