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创新活力之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杭州人大公开征求两部法规草案意见

2026-09-02

商报讯(记者 黄家欢)日前,《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草案)》《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等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杭州人大将上述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提交,或者书面反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310026。

《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草案)》

制定《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能够进一步贯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等“全链条”,融合金融、人才、数据等“全要素”,协同市场、社会、政府等“多主体”,内外联动发展等“大格局”,汇聚推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的合力。

该《条例(草案)》进一步推动强化企业主体,实行分级分类培育。推动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决策、科研组织实施和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主体,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提升企业参与市科技重大项目的占比。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建立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梯度培育机制。

与此同时,《条例(草案)》还纳入了具有鲜明杭州标识度的“296X”产业集群体系。统筹推动传统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杭州坚持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发展,构建协同发展、功能互补、绿色生态的区域创新空间格局,要求各区、县(市)应当围绕开发区、园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引导创新资源配置,推动形成错位发展、集群协同的产业空间格局。

整合创新要素,也是《条例(草案)》中关键的一环。《条例(草案)》健全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发挥我市“3+N”产业基金集群引领撬动作用,集聚适配创新创业活动的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科创信贷、融资担保和科技保险等适应新产业培育的金融要素。整合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场景培育与开放等各类要素,促进各类要素深度融合与高效协同。进一步推进杭州城市大脑和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完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企呼我应”服务平台。推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建立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搭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究探索沙盒监管等模式。

《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杭州制定《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做到了严守底线,彰显杭州特色。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底线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设置生态带保护管理,限制生态带内城市开发活动,构筑城市通风廊道,落实安全韧性要求,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格局。严格落实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控要求;加强钱塘江、富春江及新安江两岸,西湖、西溪湿地等重点景观风貌区管理,执行城市色彩、天际线、建筑风貌等管控要求。

其次,《条例(草案)》细化了规划实施管控规则。全面规范用地预审、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用地管理等全流程实施环节;细化村庄范围内用地管理。村庄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核发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决定书,明确建设用地位置、建设内容、建筑高度、建设规模等规划要求;村庄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工程建设的,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简化许可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可以合并办理,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可以合并办理,建设项目可分期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服务效能。

此外,《条例(草案)》进一步推动国土空间数智化治理。明确全过程智慧管理,依托城市大脑建设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人工智能赋能,开展规划编制、审查、实施、监测、评估、维护等全过程智慧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的各项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预警、治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