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满/商报记者 陈敏
近日,上海七旬独居老人孙阿姨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先后被楼上邻居以各种名义“借”走了1300多万元,根本无力偿还。孙阿姨表示,她跟邻居之前并不熟。
男子找邻居哭穷 “借”走老阿姨1300多万元
据媒体消息:孙阿姨住2楼,邻居花明是10楼的。花明来敲门说家里有急事,他老婆的爸爸在医院里动手术,没有身份证,没办法去银行取钱,所以自己出于善良之心,跟邻居说,只要让你妈妈下来做个担保就借这笔钱。
花明母亲的口头担保,加上白纸黑字的借条,孙阿姨便将5万元转给了对方。这一次后,花明便时常登门,对孙阿姨嘘寒问暖。起初的一些小额借款,花明均按时归还,并许诺高额收益,逐步获取孙阿姨信任。直到后续花明不断加大借款金额,还款却愈发拖沓。
孙阿姨说,自己之所以对花明抵押的房产证毫不怀疑,是因为花明本人以及父母都住在楼上的房子里。房产证上虽然只有女方的名字,但只要是夫妻,就是共同财产。谁会想到一个人离婚后,还跟自己的前夫及其父母住在一起呢?
警方随即对花明展开调查,发现就在当天下午,派出所刚处理完一起与花明相关的纠纷警情。经查,花明与前妻早在2019年已离婚,其用于抵押的房产均为前妻个人财产,他本人无处置权限,且名下无任何资产、无稳定收入,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
花明所谓的还款计划,是希望前妻能看在过去情分上,先卖房替自己还债,再给自己介绍一些保险相关工作,让他通过工作还债。可他的前妻明确表态,自己不愿也不可能再和他有任何牵扯。
警方梳理资金流向后发现,孙阿姨共计转给花明的金额是1300多万元,这些钱最终层层流向了多个个人账户。经查,花明曾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前科,出狱后不愿踏实工作,一心妄图通过虚拟币投资翻身,将骗来的千万资金全部投入非法虚拟币交易,最终血本无归。涉案资金大多流入虚拟币币商及黑灰产洗钱账户。
孙阿姨说,自己一生规规矩矩做人,没想到连一个安稳的晚年都过不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花明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资金的具体去向,警方仍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涉案金额1300多万元
大致量刑区间是什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周栋烨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金额为1300余万元,远超50万元标准,量刑起点在十年有期徒刑,另考虑到:
一、本案被诈骗的对象为七旬独居老人,是弱势群体,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 “酌情从严惩处” 情形;
二、是嫌疑人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前科,若构成累犯还将依法从重;
三、是赃款全部投入非法虚拟币交易,造成被害人特别重大损失。
综合判断,在没有自首、重大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宣告刑大概率在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五年之间,情节特别恶劣的不排除无期徒刑。
哪些情形下钱款可以被追还?
如果钱已被挥霍,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关于追缴返还,周栋烨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权属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二是赃款流转至第三人,如果第三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无偿取得、以明显低价取得,或者源于非法债务或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依法追缴;三是赃款用于投资或置业形成的财产及收益,也应一并追缴。
本案中资金流入虚拟币币商及黑灰产洗钱账户,如果下游人员明知资金性质仍协助转移兑换,不仅款项可以追缴,相关人员还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如果钱款已被挥霍,被害人的核心救济途径是刑事追缴与责令退赔。法院会在判决中写明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的金额,该判项由法院强制执行,不受被告人服刑期限限制,出狱后有财产仍可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