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 多部门作出部署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规范和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职责,维护招标投标交易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主要运行服务机构,依法履行招标投标服务保障、全过程记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等现场管理职责。根据办法,交易中心应当对交易现场产生或者获取的反映招标投标全过程的书面资料、电子数据、音视频资料等进行保存;应当对可能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行为进行提醒,督促引导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在交易现场规范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主要遵循三方面思路:一是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针对交易中心履职过程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分析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对交易中心现场管理的具体范围、内容、标准等作出细化规定。二是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基本定位,明确交易中心开展现场管理,不得从事行政许可、备案、检查、处罚等活动,不替代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三是创新赋能,积极推广数智技术,对交易中心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远程异地评标、“双盲”评审等创新做法提出明确要求,以技术创新带动交易中心现场管理提质增效。
我国将重构土地储备的底层逻辑
随着城镇化和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时代,实施25年的土地储备制度将不断创新改革,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兼顾的底层逻辑重构。在近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张文彤在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时说,按照国务院部署,2001年起我国部分省市先行先试,开展土地储备、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工作。我国40多年城市建设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土地储备在城市快速发展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张文彤指出,土地储备曾被称为“经营城市”,关注点集中在土地本身、单一地块以及土地自身的经济价值特别是即期价值迅速实现。随着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由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城市内涵式发展要求土地储备制度创新改革,从过去注重土地资源储备,向土地、林矿等多种类转变,既推动经济发展,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单宗地块向片区式各类资源有效组合转变,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系统提高人居环境水平。土地储备工作将从相对追求经济价值,向追求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系统性转变;不仅关注“净地”自身产生的作用和价值,更关注通过土地储备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功能,达到生产、生活、生态的高度统一,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良好人居环境。张文彤说,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经中央深改委审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构建了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四梁八柱”,对促进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