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140斤,跟着我喝真瘦了”

无法证明案涉食品有“减肥”功效 一家直播间被罚2000元

2026-07-16

商报讯 (通讯员 常宁 记者 汪晓筠)喝一个星期苹果茶掉秤了?这可能是虚假宣传。最近,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普通食品网络销售涉及虚假宣传的案件。

“我姐140斤,跟着我喝真瘦了” 无法证明案涉食品有“减肥”功效被处罚

事情要从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上级交办线索说起,该线索反映通过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发现:网络平台中一主播在直播间销售一款“苹果茶”时称:“我姐140斤,后来她跟着我喝,真的瘦了。你喝一个星期就会有惊奇的感觉——我掉秤了。我常年雷打不动,这个身材85斤,直播间八年老粉可以证明一下,我每天都在喝这个水。”

经查,案涉商品为一款普通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相关的科学依据及出处,也无法证明案涉食品具有上述宣传内容中的“减肥”功效。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整。

普通食品无“减肥”减脂功效

切勿轻信直播带货夸大宣传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当事人主播的宣传用语,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普通食品无“减肥”减脂功效,切勿轻信直播带货夸大宣传。选购养生茶饮理性辨别,留存直播录屏、下单记录等凭证,遇到虚构产品功效的带货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此外还提醒各线上商户、直播主播须引以为戒,销售普通食品严禁宣称减肥等各类功效。直播推广话术需有科学依据支撑,不得编造瘦身案例误导消费者。须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务必如实介绍产品属性,规范直播宣传用语,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杜绝虚假营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