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王腾 记者 汪晓筠)当事人郑某系原权利人中层管理人员,2024年10月至2025年8月期间,郑某利用其前下属蒋某某(时任权利人公司员工)的职务便利,多次教唆蒋某某违反保密义务,要求其使用某内部大数据查询系统查询相关涉密数据,并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郑某披露。经查,当事人先后13次通过教唆方式从蒋某某处获取了权利人的大量经营信息。
上述内部大数据查询系统是权利人开发的仅供内部使用的工具,其数据系对平台用户行为痕迹、交易等原始信息的脱敏处理与深度分析整合,所形成的统计性、衍生性数据集合,是权利人投入资源加工形成的经营信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最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郑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就是其中之一。
擅自下载包含大数据完整代码
被罚36万元
当事人闵某某在某权利人公司担任开发工程师,负责大数据产品研发工作。2024年8月21日,闵某某在其住所处,使用工作密钥,通过个人台式电脑,登录某权利人公司测试服务器,擅自下载包含大数据完整代码的文件,共计15.88GB。某权利人公司在闵某某入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并部署了入侵检测系统采取保密措施;经鉴定,闵某某擅自下载的大数据代码系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某权利人公司已将该大数据产品投入了商业化运营,具有较高商业价值。因此,上述大数据代码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36万元。据介绍,本案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产品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典型案例。在人工智能大背景下,大数据产品完整源代码的商业价值较大,一旦对外泄露,将给权利人带来巨大损失。本案行政执法一方面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处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在发现被侵权问题后,第一时间由公司安全和法务部门介入,对侵权问题进行复盘和证据固定,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案,为案件的查处争取主动。此外,本案体现了商业秘密行政处罚和行政调解的有效融合,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主动作为,实施调解,最终使侵权方意识到自身错误,并愿意主动向权利人签订《后续保密承诺书》,确保涉案信息不二次泄露,也使权利人撤回对侵权人的民事索赔,最终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杭州市场监管部门
发布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重要源泉。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数据代码、衍生数据、大模型等新型商业秘密的保护面临着全新挑战。为持续助力打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除《郑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闵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外,《孙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杭州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覆盖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两类商业秘密,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材料制造等重点科创产业,办案场景覆盖员工泄密、教唆窃取、第三方恶意使用商业秘密等高发情形。
下一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商业秘密行政执法效能,以典型案例指导一线数据、技术类商业秘密执法实践,健全商业秘密全链条保护机制,以规范化行政执法护航数字科创产业创新发展,为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造一流科创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