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黄家欢)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土方综合利用)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通知。该《行动计划》将自2026年7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消纳减量、生态提质、土地增效、安全可控”的目标要求,到2028年底,全市新开工并建成投用消纳场地56处,新增消纳容量27037万吨,工程渣土消纳(土方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实现工程渣土产生量与消纳能力动态匹配、产消平衡,确保每年年底剩余可用消纳容量不少于3000万吨、每月底剩余可用消纳容量保持在年度消纳需求总量的20%以上。
根据《行动计划》,杭州将依托城区周边山坳地形特点,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庄聚居区等,合理利用偏远山区地形封闭、地质条件稳定的自然山坳、低洼沟谷开展生态修复、建设用地整理等工作,同时注意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城区周边废弃矿山、矿坑,以矿山生态修复为核心,通过矿坑回填、边坡整治、地形重塑等措施,同步消除矿山地质灾害、恢复生态植被、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实现工程渣土消纳(土方综合利用)与生态治理“双赢”目标。
土地整治方面,杭州重点聚焦钱塘围垦区连片低洼盐碱地、坑塘水面、低效农用地,结合地势低、地力低、效益低、价值低等实际情况,坚持以“优化、盘活、修复、提升”为导向,在巩固提升上一轮围垦方案基础上,实施新一轮优化拓展行动,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创新模式,通过客土填充、表土剥离等措施平整土地。
《行动计划》还提出,各地要把消纳场地及区级重点消纳项目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纳入本地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强化政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并进一步编制完善消纳场地建设“一项目一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施工图,全面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速推动项目建设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此外,消纳场地建设应当严格遵循《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浙江省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与管理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施工质量等管理措施,按要求建设排水、电力、消防、视频监控等各类配套设施设备,全力打造品质工程、安全工程、生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