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黄家欢)为促进杭州创新活力之城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和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草案)》。目前,《条例(草案)》和起草说明正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条例(草案)》具体规范了哪些内容?如何进行意见反馈?一起来看看。
《条例(草案)》让创新活力之城概念更具象化,它将“创新活力之城”明确为教科人一体、两新融合、AI第一城、一流创新生态“四大抓手”,科技创新更强、产业能级更高、创新主体更活、创新生态更好“四个更”,以及智能、人文、绿色“三大标识”,将抽象的城市品牌转化为可执行、可评估的法律概念。
《条例(草案)》明确用好人工智能核心变量,将创新活力之城建设和争创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一城紧密融合,使人工智能融入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全过程。与此同时,明确创新活力之城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文明之都“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共同打造杭州鲜明辨识度,将创新、文化、生态三大城市品牌从“各自为战”转为“融合赋能”。
《条例(草案)》还将做优“引得进”“育得起”“留得住”“用得好”全流程人才服务。明确构建海外引才新路径,通过推行柔性引才机制和便利化服务,将国际人才引进从传统的“单向物理引入”转变为“全球智慧柔性链接”,解决“国际高端智力资源链接不畅、传统引才手段单一僵化、海外人才黏性不足”的问题;支持高等院校建设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本市产业特点,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明确推行“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模式,赋予用人主体更大的人才认定自主权。
如您对《条例(草案)》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于7月12日前反馈至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邮编:310026;传真:0571-85256500;电话:0571-85252966;电子邮箱:sfj@hz.gov.cn;联系人:蔡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