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工地拍摄飞至433米 无人机飞手被行政处罚

新规之后杭州查获 首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

2026-06-05

商报讯 (记者 骆静怡) 今年5月14日,新版《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正式启用,对民用无人机的适飞空域进行了明确规定。

近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接到预警线索,城厢辖区内有无人机超高飞行。城厢派出所立刻派出警力,赶到现场进行排查。很快,警方锁定嫌疑人李某,并将其传唤调查。

经查,李某受甲方委托,驾驶无人机拍摄工地施工画面,在真高(无人机距离地表的真实高度)120米以上管制空域,进行超高飞行。飞行数据显示,李某的无人机最高飞行高度达433米。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李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案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对应控制器被收缴。

该案是新版《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启用后,杭州首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政处罚案例。这也给飞手们敲响警钟:无人机不可“任性飞”,“黑飞”的后果很严重。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批准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无人机飞行活动,通常包括未取得空域使用许可、超出规定飞行范围、未遵守飞行报备程序等行为。

比如《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必须依法进行实名登记。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微型无人机真高5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及周边空域等八大类区域均为管制空域。超出规定飞行范围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无人机“黑飞”行为导致航班延误、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操作者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萧山警方提醒所有飞手,飞行前务必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提前了解空域管制政策,严格遵守飞行高度与区域规定。在管制空域(景区、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内,要在飞行前一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法申请,禁止未经批准飞行。在管制区飞行、操控大型设备或商业航拍,需取得操控员执照,持证上岗。另外,还要保证文明飞行,酒后不操控,隐私不偷拍,夜晚飞行要亮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