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施行 超龄劳动者 迎来权益保障新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近日对外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暂行规定多方面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报酬方面,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方面,明确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工伤保障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不少人关心,超龄劳动者能否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应当如何缴纳?暂行规定明确,需延长缴费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也会进一步优化经办公共服务,畅通信息查询渠道,为延长缴费人员提供清晰指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说。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健全汽车标准体系,以高水平标准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开发布2026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部署质量安全标准提升行动、绿色低碳标准焕新行动、新兴领域标准引领行动、未来技术标准预研行动等。具体来看,本年度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包括:加快研制和发布主动安全、被动安全和一般安全等重要强制性国家标准;聚焦新能源汽车安全、性能与兼容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安全标准要求;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汽车芯片等领域,开展标准引领行动,鼓励创新成果转化;面向汽车人工智能、新形态汽车等未来产业方向,开展标准前瞻突破行动,提前开展标准规划布局等。与此同时,强调强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提出完成汽车行业“十五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健全完善并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汽车芯片、新能源汽车、汽车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重点开展汽车质量可靠性、车用固态电池标准体系研究等。此外还明确提升标准国际化工作效能、优化标准管理工作机制等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