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26-05-10

《城市建设档案 管理规定》 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治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据了解,该规定旨在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提升城建档案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中的作用。根据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档案机构移交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形成的工程档案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移交。规定明确,城建档案应当依法向社会开放。城建档案机构应当积极开发利用馆藏城建档案,为城市规划、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防灾减灾救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提供支撑。

三部门部署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

记者近日获悉,为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智能体发展要坚持安全可控、规范有序、创新驱动、应用牵引的基本原则。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以手机助手、终端智能管家、云端智能体等为代表的智能体产品加速涌现,呈现规模化应用态势,极大便利人们工作生活。同时,智能体高自主性、高权限等特性也带来了隐私泄露、越权操作、行为失控等安全风险,需要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智能体规范应用和创新发展。意见以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构建产业生态、提升民生福祉为导向,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发挥典型场景示范效应,统筹推动智能体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效能治理。意见提出了4方面举措:一是夯实发展基础,完善技术底座,构建标准协议。二是守牢安全底线,明确产品准则,防范安全风险,完善治理体系,强化行业自律。三是强化应用牵引,围绕科学研究、产业发展、提振消费、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方向,提出19个典型应用场景。四是建设创新生态,促进产业合作,强化应用推广。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