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3年前去世被海葬老母不知情

2026-04-11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通报了一起特殊的案例:一位老人将儿媳、孙女诉至法院,认为母女俩未经其同意对其儿子进行海葬,侵犯了她的祭奠权。

2017年7月,张先生因病去世。由于他的母亲已经81岁高龄,一家人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共同商议向老人隐瞒张先生去世的消息。同年8月,张先生的妻子和女儿为其举办了葬礼,除老人以外的其他亲属均到场,之后母女俩决定对张先生的骨灰进行海葬。

直到2020年,老人才得知儿子死讯。2021年年底,她将儿媳及孙女诉至法院,认为母女俩未向其告知儿子死讯,也未经其同意便将儿子的骨灰进行海葬且不告知海葬地点,要求母女俩赔礼道歉、告知海葬具体地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母女隐瞒张先生死讯是出于善意,其行为合乎情理。作为张先生较为亲密的共居人,她们有权利决定采用海葬的方式对其进行安葬,海葬作为节地生态安葬形式也被社会倡导。因此,母女俩以海葬形式安葬张先生并未构成对老人祭奠权的侵害。但是,2020年老人得知儿子死讯后,母女俩仍未向老人告知张先生骨灰海葬的具体情况,导致老人无法对儿子进行祭奠,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老人平等的祭奠权,造成其精神上的损害。因此,法院酌情判令被告赔偿老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据大河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