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件立法项目聚焦民生关切

浙江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来了

2026-04-01

商报讯(记者 黄家欢)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今年浙江立法工作将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

本次立法项目安排了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年内制定出台的规章项目;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规章项目等共28件。

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共12件。其中包括,浙江省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浙江省统计条例;浙江省老年教育条例;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修订);浙江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检查规定;浙江省城乡公共交通条例;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等。另外,根据上位法制定情况,浙江还将适时推动修订《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年内制定出台的规章项目共3件。其中包括,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等。

为及时响应和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浙江将预留2—3件“小快灵”规章项目指标,用于解决改革实践迫切需要、群众呼声强烈、涉及政府部门责任落实的立法事项。严格落实政府规章常态化清理要求,适时推动《浙江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等规章修改或废止,并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规章专项清理。

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规章项目共13件。其中包括,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修订);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办法;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修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