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朱静娴)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成为不少参保人员关注的重点。近日,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梳理了退休办理的最新条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为即将退休的参保人员提供相关参考。
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市民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办理退休手续。首先,要达到可领取待遇年龄。从2025年1月起,男性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63周岁。女性原55周岁退休的,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58周岁;原50周岁退休的,每2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55周岁。参保人员可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其次,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参保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小程序,快速测算个人退休时间。
在退休手续办理方面,线上与线下渠道并行。单位参保人员如无视同缴费年限,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在线提交申请,退休当月再搜索“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完成办理。线下办理则须携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单位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表》及《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待遇领取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
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或高级专家、技师资格的参保人员,目前仅支持线下办理,在无视同缴费年限需要的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单位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表》和职工个人档案;符合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情形的,须提供单位盖章的《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增加养老金资格确认表》或《高级技师增加养老金资格确认表》和相应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聘用文件、职称评审表等材料。
针对无视同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当月停保未缴人员),办理方式与单位参保人员基本一致,线上流程相同,线下材料则须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表》《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同样实行线下办理,除提供无视同缴费年限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表》和职工个人档案。
在办理时间上,参保人员可提前一至三个月提出退休时间申请。单位参保人员可在退休前一个月或退休当月办理退休手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则须在退休当月申请办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退休当月的社保费必须当月征收到账,否则将影响退休手续的顺利办结。
对于非杭州户籍人员在杭办理退休的条件,政策明确区分了户籍类型。省内户籍人员,一般情况下要求最后参保地为杭州,且符合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省外户籍人员,则须在浙江省内累计缴费满10年且为非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最后参保地为杭州,总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