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朱慧丽 通讯员 魏澜 赵媛媛)直播间里主播信誓旦旦的“假一赔四”算不算数?二手平台个人卖家标注“不退不换”就能免责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杭州互联网法院昨日联合通报了近三年来杭州法院涉网络消费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当前网络消费领域的“五大治理难题”,发布了7个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并为消费者送上了一份实用的网络消费“避坑指南”。
记者了解到,杭州法院审理的网络消费一审案件主要集中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案件类型以信息网络买卖、网络服务合同为主。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一审案件受理量从4134件上升至20713件;2025年标的超过10万元的有339件,100万至1000万元的有42件,1000万元以上的有8件,此类案件呈现“受理量增长、涉案标的增大、主体多元化、诉求升级”的显著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网络消费领域面临新业态规则制度不健全、经营者诚信理念待提升、跨境消费纠纷增长迅速、特别群体权益保护及批量纠纷涉诉风险亟待关注等五大治理难题。其中,老年人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消费风险日益突出,2025年涉老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同比增长超过80%。
此次发布会还公布了7起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直播宣传“假一赔多”是否具有合同效力、二手平台个人卖家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未成年人冒用家人账号巨额打赏等热点问题。
如在一起涉直播带货消费纠纷案中,主播手持小票承诺“假一赔四”。消费者收货后鉴定发现不符合正品工艺,起诉要求兑现承诺。杭州中院审理认为,直播中承诺的赔偿倍数虽超过法定标准,但系经营者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判决按承诺履行赔偿义务。这一判决明确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虚假承诺必须担责的裁判导向。
杭州法院还结合司法审判实践,系统梳理网络消费的高频风险点后,发布了《网络购物消费风险提示十条》。
这份提示涵盖了网络交易全过程、多场景,包括提醒消费者务必保留直播片段或客服聊天记录等完整交易证据、坚决抵制脱离平台私下付款的交易方式、警惕任何要求提前支付押金或索要验证码的陌生卖家、切勿将自身网络账户向他人出售外借等。
针对商家常见的营销话术,提示特别提醒消费者不轻信“全网最低价”“特效”“百分百”等绝对化宣传用语,多渠道比价后再决策。对于盲盒消费和跨境购物,提示强调要了解隐藏款抽取概率及退换货政策,避免冲动消费。
而在保护“一老一小”方面,提示建议市民主动提醒家里的老年人防范保健品夸大宣传,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充值、适度打赏,发现未经同意的大额消费应及时与平台沟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