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张立波)春节过后,有部分人将选择跨省、跨市流动就业。工作换了地方,养老保险怎么处理?能不能把钱“退”出来?到了新城市,原来的社保还有用吗?这些都是近期社保窗口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近日,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布相关解答,针对跨地区流动就业中的企业养老保险,政策有明确说法——不能“退”,只能“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时,不能办理个人账户支取、退费业务。应根据新就业地情况和参保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若从浙江省内其他城市来到杭州市就业参保,比如从温州、丽水来到杭州,或者从杭州市到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参保,比如从杭州去到嘉兴、绍兴,均不需要转移企业养老保险。
而需要转移企业养老保险的则分为转入、转出两种情况。其中,浙江省内户籍人员,曾经在浙江省外地区就业参保,目前来到杭州市就业参保的,省外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入杭州市;浙江省外户籍人员,来到杭州市就业参保,且在杭州市首次缴费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浙江省外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入杭州市。此外,在浙江省外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在退休手续办理前将杭州市的养老保险转移至退休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在浙江省办理退休或延缴的省外户籍人员,应将杭州市养老保险转移至缴费满10年的省份,无缴费满10年省份的,应转移至户籍地。
当前,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渠道已实现全程“指尖办”“网上办”。大家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通过“掌上12333”APP以及与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如支付宝“电子社保卡”)进行办理。同时,也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市社保中心提醒,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待遇领取地认定和缴费年限累计,大家请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杭州社保”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