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公安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意见明确了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四项主要任务。在强化刑事打击方面,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古树名木、非法捕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河道砂石、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突出犯罪。针对相关犯罪职业化、团伙化、链条长、跨区域等突出特点,健全完善案件督办、集群打击、线索协查等机制,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在加强主动预防方面,意见鼓励地方探索符合实际的河湖警长、林警长和生态警长机制建设,可在生态保护任务较重、环境资源犯罪多发的部位分类建立生态警务联勤中心、联勤工作站等基层协作平台,实现生态警务与其他日常警务有机结合、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推动综合治理方面,意见坚持以打促治,及时将发现的风险隐患通报有关部门,推动前端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坚持保护修复并重,在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工作中,依法引导行为人积极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国家网信办拟规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
为规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2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征求意见稿指出,处理重要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度对其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开展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安全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及时对发生变化及其影响的部分开展风险评估。鼓励处理一般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稿提出,评估机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存在重大数据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通报网络数据处理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数据安全管理认证、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内容重合的,相关结果可以互相采信,避免重复评估、审计、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