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水平建成青年发展型省份”是浙江对广大青年的坚定承诺。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的决定》,将青年发展领域的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从法治层面构建起系统性保障框架,为加强青年发展法治化保障提供浙江经验,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人大层面关于青年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
《决定》针对当代青年在教育、就业、婚恋、社会参与等领域的核心需求,既立足解决青年群体面临的现实困境,又着眼于青年的长远发展。
具体来看,“关心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发展”是《决定》提出的重要要求之一。《决定》将大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引导青年树立多元择业价值观;采取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发优质实习见习岗位;持续推进青年驿站建设,重点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跨地区求职、返乡创业提供住宿优惠及便利服务。
为了让广大青年安居乐业,《决定》坚持租购并举,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大兼顾职住平衡的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探索青年购房低息贷款、租房押金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青年生活成本。
与此同时,《决定》积极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鼓励青年积极参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未来产业科学布局;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潮流消费业态打造、品质消费场景体验,发挥青年在促进直播电商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决定》还将落实山区海岛县对返乡创业青年给予土地指标倾斜等政策,加快推动青年入乡发展;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注重选派青年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文化特派员。
《决定》还提出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青年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以及青年发展评价监测体系,鼓励各地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青年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支持青年发展的新型智库建设、重大课题立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机构持续加强青年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