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署开展 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从2025年到2027年底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其中,聚焦高精尖产业与急需行业、就业重点群体等开展补贴性培训3000万人次以上。意见明确,围绕增加制造业、服务业紧缺技能人才供给,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活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展分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围绕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持续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根据意见,各地要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激发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发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各类培训载体作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化培训模式,规范培训内容并加强质量评估。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当日发布公告称,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根据公告,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由此前的“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此次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进一步强化了消费税引导合理消费的功能;将各种动力类型小汽车纳入政策适用范围,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效应,更好促进税制公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说。此外,公告明确,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公告还明确了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