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个!国际调解院落户中国香港

2025-06-01

国际调解院总部选址旧湾仔警署。据政知见微信公众号

商报记者 虞洪波 综合报道

5月30日,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中国香港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出席并致辞。来自亚洲、非洲、拉美和欧洲85个国家以及近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约400人出席。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

●以和为贵

中国历史上有个“六尺巷”的典故

“中国历史上有个‘六尺巷’的典故。说的是邻里双方通过调解,各自退让三尺,不仅成功化解纠纷,还形成了方便大家通行的六尺巷。在全球化的今天,人类命运紧密相联。只要我们善用调解的办法,以互谅的方式处理矛盾,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变高墙为通途。”据央视新闻报道,在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上,王毅在致辞中提到了“六尺巷”的典故。

“国际调解院的诞生,是我们今天共同种下的一棵幼苗。要真正发展壮大,需要国际社会的关心支持。中方期待各签署国尽快批准《公约》,欢迎更多国家积极加入。”王毅说,期待大家携手努力,推动国际调解院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发挥积极作用,为人类开辟更加美好的未来。

调解体现东方和合传统

调解是解决争议的方法之一。2012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在《加强调解及其支助活动的报告》和《有效调解指导意见》中曾指出,调解是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的最有效方法之一。

近年来,由于商业诉讼成本高昂、法庭程序冗长,仲裁与调解应用趋于广泛。但与诉讼或仲裁不同,调解赋予当事人更多自主权,因此被认为能共同塑造解决结果,程序更为快捷、成本效益亦更高,符合区域合作中对灵活性、成本管控等现实需求。

调解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重要争端解决方式之一,推崇“以和为贵”,充分尊重当事方意愿,具有更灵活、更经济、更便捷、更易执行等独特优势,也体现了东方和合传统。

成立国际调解院的构想,部分与2011年非洲尼罗河流域修建水坝引发的国际纷争有关。

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一个崭新平台

国际调解院强调“以和为贵”的东方调解传统,这与海牙国际法院的诉讼机制、国际仲裁的对抗性程序有何本质区别?国际调解院如何避免成为“另一个国际法院”?

美国问题研究专家吕祥指出,所有的国际法机构,无论是冠以“法院”还是“仲裁庭”之名,在根本上都依赖于国家间的条约。大国出于自身利益考量选择性地加入一些条约,而一些冲突的关键当事方拒绝管辖。即便在其管辖范围内,受各种利益影响,判决或仲裁结果也时常偏离方向,或者根本得不到执行。

在吕祥看来,调解不是法律程序的替代,而是让当事各方在步入对抗性程序之前拥有一个非对抗性选项。从中国的这一社会实践衍生出新型的国际关系实践,是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相互交融的应有之义。

此外,调解的根本不仅在于“少讼”“无讼”,而且在于其程序不寻求对抗性的过程以及强制性的结果。通过调解让有关争议的各当事方自愿谅解并达成协议,这将是国际调解院的伟大尝试。

面对部分西方媒体所谓“中国另起炉灶挑战现有国际秩序”的论调,吕祥指出,作为国际调解院的重要创始成员之一,中国当然不是要去推翻现有的任何国际争议解决机制,也不会阻拦任何国家将其诉求诉诸现有国际条约,而是试图通过这一调解机制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提供一个崭新的平台。

●开张在即

预计2026年初开业运营

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由中国与18个国家推动建立。国际调解院根据当事方自愿,可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

作为首个在中国香港特区设立的国际组织总部,多方权威分析指出,国际调解院地位等同设于荷兰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并列为全球三大国际争议解决机构。财经杂志微信

2022年,中方与立场相近国家达成《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正式启动筹建进程。

2023年2月,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香港特区成立,组织《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

2024年10月,中方与18个国家圆满完成《公约》谈判,确立了国际调解院组织架构、受案范围、调解程序、缔约国权利义务等基本规则,并将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中国香港。之后,各方商定于2025年5月在香港举办《公约》签署仪式。

在5月30日的签署仪式后,相关缔约国将陆续启动内部立法程序以批准该公约,这一过程可能会持续六个月至数年。

按照相关规划,该总部可于2026年初投入运作。

首批参与国以亚非拉国家为主

国际调解院的首批参与国以亚非拉国家为主,包含中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国。

吕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在当前国际社会中,亚非拉国家总体上处于弱势。尽管许多亚非拉国家加入了多种具有约束性的条约机制,但涉及国际争议时,其利益通常难以受到保护,一旦卷入“绞肉机”般的司法或仲裁程序,其各种直接费用和人力物力成本都是难以承受的。

吕祥认为,毫无疑问,国际调解院的宗旨是努力促成共识,争取以最低的代价消弭分歧,其效率必将高于对抗性的国际司法或仲裁程序。广大亚非拉国家对于这一新型争议解决机制的热情,就充分说明了成立国际调解院的价值。

●落户香港

期待香港“调解之都”新角色

自2010年以来,香港律政司就在民事案件中推广调解方式,近年来的一些双边投资协定中也鼓励使用调解机制。

5月2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会见媒体记者时表示,国际调解院是极高层次的国际组织,这也是政府间国际组织首次落户香港,人们从中看到“一国两制”对香港的赋能。

5月29日,李家超在香港立法会互动交流答问会上表示,设立国际调解院这一举措将为香港法律界带来机遇,充分展现香港在国际调解领域的优势与实力,同时促进香港的国际交往合作。充分体现中央大力支持香港在“十四五”规划下建设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公开发表的《香港跃升国际调解枢纽》一文中指出,除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国际调解院受案范围还将包括一国与另一国国民之间的争议,以及私人主体间国际商事争议。

2024年初,香港特区政府向香港立法会申请拨款4.666亿港元,作为改建旧湾仔警署作为国际调解院总部的经费。香港律政司向湾仔区议会提交的文件显示,经过翻修的旧湾仔警署将设调解设施、会议设施、图书馆、办公室、安检区、等候区、后勤辅助设施及露天停车场等。

(信息来源:新华社,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中宣部时事报告、环球网、政知见、财经杂志、直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