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杭检 记者 葛真)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昨天,浙江省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以“‘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为主题,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一线检察官讲述了3个杭州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中,某连锁餐饮公司外卖配送员庄某未与用工主体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导致事故发生后,出现雇主责任主体难以认定的情形。
杭州检察机关调取了餐饮公司关于配送业务的相关协议,据此揭开了新业态领域错综复杂的用工关系——A餐饮公司将外卖业务外包给B公司,B公司又将该业务转包给C公司,C公司又和D公司合作,由D公司负责所谓的“招募”骑手,庄某和D公司只签订“外卖配送员协议”。
经过层层外包,用人单位隐身幕后,受雇员工独自承担侵权责任,被害人合法权益难以兑现。杭州检察机关通过核查发现,C公司负责对庄某进行排班考勤、奖惩管理和投诉处理等管理工作,应当作为雇主依法承担本案相应侵权责任。至此,真正的用人单位“浮出水面”,依法承担用人单位侵权责任。
“近年来,我国新业态经济快速发展,不少劳动者像庄某一样,在复杂的用工关系中难以准确找到自己的用人单位,此案准确认定实际用工关系,防止平台企业采用合作、外包等方式逃避责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徐泽龙介绍,本案办理贯彻实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据了解,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履职,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万件,提出监督3.4万件。其中,有2个案例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5个案例入选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把民法典贯彻好、实施好是一项长期性战略任务。”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表示,未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将民法典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