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杭建宣 记者 严佳炜)日前,杭州出台《杭州市进一步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杭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进一步明确我市“好房子”建设标准和要求。
住宅品质提升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保证提升工作真正落实?昨天,市建委有关处室和行业专家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住宅品质提升是否有具体的刚性标准?
围绕“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目标,《导则》中明确了一系列的具体标准。比如,从安全角度考虑,将二类高层住宅的耐火等级标准从二级提升为一级,住宅单元、架空层出入口需设置挑出长度不小于1.5米的防坠落雨篷等。在提高舒适度上,明确住宅层高不小于3米的基础上,对大户型要求层高不小于3.15米,高层住宅应设置层高不小于4米的架空层等。
怎样实现“好房子”的绿色智慧?
《导则》明确要求住宅建筑要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空调、灯具、水泵、风机等主要设备的能效等级要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能效标准规定的2级标准,地下车库的照明要采取动态智控的节能措施等。
在智慧化方面,小区要有智慧安防、智慧管家、智慧停车等智慧管理系统,公共电梯的运行状态、生活水箱的水质等都要进行智能检测。
杭州在住宅品质提升上有哪些差异化创新?
对住区的环境品质要求更高,比如,高层住宅底层一定要架空,且架空层高度不小于4米;强调人、车分流,鼓励结合景观设置风雨连廊等。
对痛点问题采取措施更严格,比如,针对厨房串味,要求厨房共用排气道应采用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产品;针对住宅适老化问题,要求所有的设置公共电梯的住宅,每居住单元要至少设置1部担架电梯,而目前国家的要求是12层以上才需设置。
如何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住宅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将在供地前规资部门出具的地块《建设条件须知》中进行明确。开发商可以根据《建设条件须知》明确的相关住宅品质提升建设要求,在拍地前进行项目成本测算、比较等工作。
同时,政府部门也将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目前市建委正在牵头制定试点项目监管机制,后续各相关部门将围绕各阶段职责分工做好监管把关。
另外,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将相关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等各行业条线信用管理评价体系挂钩。
政府是否会实施相关激励政策,激发开发商落实“好房子”标准的积极性?
根据试点项目的特性,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规划控制指标,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以提高土地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
对于严格执行品质标准的示范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如银行等,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增强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积极倡导品质住宅示范项目申报西湖杯、钱江杯、鲁班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