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出重招 规范网络直播行为

举办“双11”网络直播营销合规运营行政指导会 全国率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评价规则

2024-10-29

商报讯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今年“双11”促销正在持续进行中,消费者的购物热情被再度点燃。然而,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的便捷与优惠的同时,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10月2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集200余家全国主要电商平台、全省重点MCN机构和头部网络直播企业,召开“双11”网络直播营销合规运营行政指导会,全国率先发布《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监测合规指数评价规则》。

作为平台经济最为活跃的省份之一,浙江互联网直播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展现出巨大活力和生机。2023年,浙江网络零售额达到3.06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3.3%;今年前三季度,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14.8%。

然而,在网络交易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实施价格欺诈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涉及网购投诉举报3万余件,同比增长15.37%。

为了有效遏制这些违法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自今年4月起联合11个省级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该行动紧盯当前最为活跃的直播领域,加强了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行政违法案件462件,侦破网络直播营销刑事违法案件42件。

在行政指导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网络直播营销投诉举报情况及监测情况,解读了最新发布的《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并就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指导,发布了《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监测合规指数评价规则》,实现了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评价规则零的突破,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评价规则的空白。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行政指导会,进一步加强直播行业的合规经营自觉性,承担好主体责任,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共同促进全省网络直播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合规才能“火”得长久。会议要求,各电商平台、MCN机构和网络直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交易规则、入驻审核、信息公示、支付渠道、物流快递到售后服务等环节,“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查找问题、改进措施。

参会的网络直播营销主体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规范指引》和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加强自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直播内容、商品和服务。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网络直播等营销行为的监管,对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以及知法犯法、屡犯不止的电商平台、MCN机构和网络直播间将坚决依法依规处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全省良好的网络直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