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4-09-05

商报讯(记者 苗露)近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代码:600187)发布《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公司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鹏欣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鹏欣集团进行立案。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国中水务及公司股东鹏欣集团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或可依法索赔。

值得关注的是,7月23日,国中水务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此后公司股价曾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在证监会立案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已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4年8月23日前买入国中水务股票,并在2024年8月23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