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09-03

商报讯(记者 苗露)2024年8月9日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化工 代码:00069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公告,沈阳化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1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沈阳化工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沈阳化工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7月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蜡化”)自查发现,沈阳蜡化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不规范的情况。据此,公司对2018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分别调减2018年、2019年、2020年利润总额1.08亿元、1.85亿元、0.46亿元,调整金额占调整前的比例分别为67.18%、26.55%、8.53%。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3月21日到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沈阳化工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21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