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毛雨希)最近,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碧柔水感防晒乳液”等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 第63号)。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上海市、广东省药监局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碧柔水感防晒乳液” “凡尔缔丝®净肤祛痘液”等的化妆品为假冒产品。
具体项目为:花王株式会社生产的碧柔水感防晒乳液;香港与悦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白云区茜妃化妆品厂生产的凡尔缔丝®净肤祛痘液;英国佩拉化妆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花都区英涛化妆品厂生产的英涛®染发膏;广州卡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市倩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彩染发膏。均为假冒化妆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