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08-20

商报讯(记者 苗露)8月15日晚,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代码:60351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公告,绝味食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8月1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绝味食品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根据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绝味食品、戴文军、彭刚毅、彭才刚、王志华、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绝味食品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4年8月15日前买入绝味食品股票,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