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街道“共享法庭” 暖心调解化民忧

2024-08-10

商报讯 (记者 王然 通讯员 张琦) 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灵隐街道“共享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高效化解一起赡养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年过六旬的许大伯(化名)与前妻育有一女,20多年前双方协议离婚,女儿由前妻抚养,大伯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直至女儿长大成人。退休以后,失去收入来源的许大伯生活困难,向社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考虑到他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建议可以由女儿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在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与低保申请政策后,许大伯将女儿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如果通过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不仅耗时久、费用高,大大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会加剧父女之间的紧张关系。因此,法官希望当事双方能够通过诉前调解达成一致。灵隐街道“共享法庭”的调解员接到分流案件,就当事人宣大伯的情况咨询了广政律所姜律师。 姜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道德责任。虽然宣大伯与前妻早已协议离婚,但其与宣女士仍是父女关系,应承担赡养义务。 调解员向许女士转达了其父亲的诉求,并就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解释说明,希望她能心平气和地协商此事。许女士表示愿意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但许大伯今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自己主张其他费用。调解员认为,该附加条件可能侵害许大伯的其他合法权利和权益。 在与“共享法庭”的联系法官进行商榷并请示法院后,调解员告知许女士,其提出的附加条件无法在司法确认中被认同。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地释法说理,许女士最终表示愿意放弃附加条件,双方同意和解,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本案调解成功。 本次调解不仅有助于解决眼前的矛盾和问题,更能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为构建和谐家庭、传承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奠定坚实的基础。下一步,灵隐街道“共享法庭”将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