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这项补贴标准,下月起施行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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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张宇帆)“家门口”的技能夜校、30分钟技能培训圈、技能型乡村……如今,掌握一门或多门技能,已成为新时代劳动者的“硬核”装备。近年来,浙江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实施技能补贴计划,鼓励和支持广大劳动者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就业市场。

为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更好发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实效,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据通知显示,浙江省将实行培训补贴对象分渠道管理、培训补贴项目清单式管理、培训补贴标准差异化管理、培训补贴申领规范化管理。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内容。

实行培训补贴对象分渠道管理

在该项标准中,共分为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培训补贴、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发放培训补贴、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技能提升补贴、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发放培训补贴四大部分内容。市民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补贴对象具体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贴对象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发放培训补贴的对象,每人累计享受不超过3次,享受次数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实行培训补贴项目清单式管理

在通知中可以看到,浙江省将对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对不在目录内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各地要在省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贴合群众就业需求,自行制定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及时向省人力社保厅报备。市民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文末链接查看省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指导目录。

实行培训补贴标准差异化管理

与此同时,浙江省将结合职业工种、紧缺程度、培训评价成本和技能等级等因素,制定省职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目录,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

纳入各地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同类型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最高上浮30%。各地要合理确定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同步调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不在补贴性培训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技能提升补贴按生活服务类相应标准执行。

实行培训补贴申领规范化管理

此外,浙江省还将进行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审核和发放统一在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办理,补贴申领期限为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技能提升补贴仍按原渠道进行申领、审核和发放。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含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人员的身份认定以参加培训时的身份为准。参加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人员,如职业培训补贴已发放给企业或培训机构的,计入个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并已领取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