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被罚66.47万、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被行政处罚

浙江发布“铁拳”“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2024-06-04

商报讯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当事人从广东某供应商处采购44箱青梅制品,在其经营场所自行加工、包装、封口,累计制作2000余盒“××酵素梅”在其网店销售。经检测,该青梅制品及成品均检出番泻叶成分。番泻叶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但不得在普通食品中添加。另查明,当事人还存在虚假标注食品标签的违法行为,将其产品虚标台湾生产,以增加销量。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近期,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贸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而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等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罚没66.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铁拳”“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谨防不正当竞争 切勿盲目相信店家“公告”内容

2023年6月8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接“老婆大人”品牌方举报,当事人在门口张贴含虚假信息的公告,诋毁品牌。经查明,当事人在其门店内先后张贴2份内容为“老婆大人内斗致使货品质量下降、店铺收银系统被迫关闭,建议消费者不继续充值消费”的公告。当事人更换的门头“大库零食”与“老婆大人”为同业竞争关系。同时,当事人在案发前已从“大库零食”进货,但公告无署名落款,引人误解,引发舆论和退卡潮,对“老婆大人”品牌造成不良影响,实际构成商业诋毁。该商业诋毁事件,引发了消费者的情绪恐慌,短短1个半月,会员卡退卡12.5万余张,直接经济损失达250余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前零食零售行业竞争激烈,不法分子不排除会以商业诋毁的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广大消费者要注意辨别真伪,切勿盲目相信店家“公告”内容。

浙江开展“铁拳”“执法亮剑护民”专项行动

打击不正当竞争等危害市场秩序行为

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助企发展、保障民生安全,部署开展“铁拳”“执法亮剑护民”专项行动,持续加大“两品一特”安全、侵权假冒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力打击不正当竞争等危害市场秩序行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除了拱墅区和萧山区的案例,本次还发布了“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20.02万元的行政处罚”“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理发店违规发放预付卡、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欧某某销售伪劣电子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苍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林某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服饰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作出罚没50.48万元的行政处罚”“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刘某某销售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9万元的行政处罚”“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刘某某销售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9万元的行政处罚”等案例,进一步提升执法成效、震慑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