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04-17

本报讯 (记者 苗露) 2024年4月10日晚,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实发展,代码:600748)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决定,上实发展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查明,上实发展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实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上实发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7年3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