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被处罚预告 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04-03

商报讯 (记者 苗露) 近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世龙实业,代码:002748)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世龙实业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公告显示,江西证监局查明,世龙实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世龙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八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期间买入世龙实业股票,并在2023年5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