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苗露)近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参林,证券代码:603233 )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诉讼相关公告,大参林涉嫌未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
诉讼公告披露:大参林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单位为茂名大参林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被告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涉嫌罪名是单位行贿罪。根据《起诉书》,柯金龙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被留置。目前案件正处于一审已开庭,正在审理的状态中,柯金龙本人正处于拘留状态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大参林,并在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