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收警示函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4-02-20

商报讯(记者 苗露)近日,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3528,简称:多伦科技)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警示函,多伦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或可依法索赔。

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查明,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信息披露不准确。经查,公司作出“华为昇腾AI产业链重要合作伙伴之一”的表述没有充分依据,夸大了合作关系,对投资者判断公司在华为昇腾相关产业链中的地位具有一定误导性。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次,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经查,公司未经核实即发布湖南北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导致披露的相关信息依据不充分,存在内容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形。公司未制定通过上证e互动和业绩说明会等对外发布信息的制度,出现上述未经核实即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期间买入多伦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1月17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23年3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